第74章 蛋还在不在 (第1/2页)
赵括取出布帛,头也不抬地问:“韩不侵,孤峰子带来的那批人住在哪里你知道吗?”
韩不侵下意识地应了一声:“知道。”
“记得就好,帮我叫墨十三过来。”赵括把布帛平铺在案上,拿起笔,蘸饱了墨。
韩不侵领命而去。
毛遂站在案边,看着赵括一笔一划地写,他只看到开头的“应侯”两字,猜想赵括在写信给秦国范雎。
可这两人因长平之战如今是死敌,怎么会给敌人写信,自家主君这操作毛遂看不懂。
当然赵括这封信,不是写给赵国任何一人的,也不是给秦国的,是写给范雎一个人的。
等赵括收笔没多久,墨十三也到了。
赵括写完就收进竹筒里,也不给毛遂看,后者虽然好奇但也谨守着礼。
墨十三门内侧的阴影里,个子太矮了,矮到毛遂差点没注意到他的存在。
毛遂的个头在士人中已算不得高大,可墨十三比他还矮了将近一个头,身形瘦小得像一根风干的竹子,站在那里既不像是侍卫,也不像是书佐,倒像是哪家没有长大的小孩子。
但这人的眼睛不一样。
那是常年行走于夜色中的人才有的眼睛,眼珠转动得很慢,像猫一样,不动的时候像是在养神,一动便是把周遭所有的细节都吃进了眼底。
毛遂观察他的时候,他躲门槛边,用一种极舒服的姿势随意站立着,可他的肩膀是松的,呼吸是匀的,仿佛这种姿态对他而言才是最自在的,但他的眼睛又是警惕的。
赵括没有向毛遂介绍此人,毛遂也没有问。但只看了一眼,他心里便有了数。
这估计又是孤峰子那路数的人。
墨十三身上什么气势都没有,他站在那儿就像一盆水泼在地上的影子,无声无息,不争不抢。
这种人在列国权贵的门庭里并不罕见,他们往往没有显赫的出身,甚至连正经名字都拿不出手,但他们有一技之长。
赵国的平原君门下、齐国的孟尝君门下,都养着这样的鸣狗盗之辈,在市井间或许连顿饭都混不上,到了关键时刻,却能让一国之君脱困。
赵括第一次听孤峰子讲墨十三的故事,也觉得不可思议。
他原本不叫墨十三。
姓墨是因为后来跟了墨者孤峰子,十三是他的排行。
孤峰子遇见他,是在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夜。
“咸阳城,应侯府,放在他的枕头边上。”赵括说道,他将竹筒递给墨十三,后者接了放进怀里,“路上多备点吃食,别亏了自己。”
墨十三揖了一礼,领命离开,自始至终没有说话。
毛遂人麻了,“嘶......主君,应侯府邸必定守卫森严,他一个人能行吗?”
赵括微笑不解释,墨十三可以说是战国版时迁式的潜入高手,具有天才的渗透与侦察能力。
纵横诸侯王的府库如履平地,在权贵家后花园闲逛也是常有的事,只是这人也有怪癖,他即便要饿死了也不偷窃,不然孤峰子也不会这么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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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轮碾过一道坎,车厢猛地一颠,李斯的后脑勺磕在了车框上。
他捂着脑袋坐直身子,看了一眼对面那个纹丝不动的人。
韩非还是保持着半个时辰前的姿势,盘腿靠着车厢壁,手里握着一卷竹简,眼皮半垂,嘴唇微微翕动,不知道是在默读还是在打瞌睡。
刚才那一颠,李斯差点被甩出去,韩非却连眉毛都没动一下。
“师弟。”李斯揉了揉后脑勺,终于忍不住开口,“你在看什么?一路上晃荡,你眼睛不花吗?”
韩非没抬头,眼睛还沉在简上的字句里没完全浮上来。
“......法......法经。”韩非说。
他说话有些磕绊,不是紧张,是天生的。
“哦,李悝写的,看到哪里了?”李斯追问。
韩非张了张嘴,显然有一大段话排在喉咙口等着往外涌,但越是涌,舌头越不听使唤。
他的眉头拧起来,手指在竹简上连点了好几下,最后干脆放弃了,把竹简往李斯怀里一塞,指了指上面的一段字。
李斯接过来,低头一看,上面密密麻麻刻着一大段论述,大意是说,刑罚太轻则民不畏法,刑罚太重则民不堪命,如何在轻重之间找到一个恰好的分寸,才是治国的要义。
“写得好,”他说,“比你说得好多了。”
韩非横了他一眼,把竹简夺回来,重新靠回车厢壁,闭上了眼睛。
这时候,坐在车厢最里面的荀况终于出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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